STIHL 气候战略制定了有关气候保护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行动方针。毕竟,只有在完善的计划指导下,我们才能达成宏伟目标:STIHL 集团将在全球范围内实现碳足迹归零。
我们肩负气候保护的重任,积极参与并贡献力量。STIHL 坚定支持《巴黎气候协定》,力争实现“全球控温 1.5 ℃”这一目标。因此,我们在 2020 年就已为自身制定了通过抵消以气候补偿的方式达成永续经营的目标。对此,我们奉行的原则是:减排先于补偿。
首先,我们将重点关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中所规定的 1 类直接排放,即自有或可自控的能源消耗排放。在 STIHL,此类排放主要来自天然气和燃油的燃烧,用以建筑物供暖以及生产、组装和研发过程。另外还包括各类车辆的燃料和运行中的冷却液损耗。同时,我们还要考虑源自外购电力及热能的 2 类间接排放。
自 2021 年 1 月起,我们的德国生产基地通过购买补偿证书而以抵消方式对 1 类和 2 类排放进行气候补偿。所有国际生产公司于 2022 年效仿实施,国际销售公司则于 2023 年开始实行。
STIHL 无法凭一己之力影响来自上游和下游价值链的排放(3 类)。但我们仍希望根据《巴黎气候协定》的目标和德国自身的目标来实现减排。其中包括上游价值链中的差旅活动、商品和服务、废弃物、物流、员工通勤活动以及有关燃料的上游链。下游价值链涉及产品的使用及其弃置、销售物流和包装。
STIHL 的目标是通过抵消 1 类和 2 类排放来积极助推气候保护,而达成这一目标的重要支柱包括:
自 2021 年 1 月以来,STIHL 德国生产基地仅购买“绿色电力”,即来自可再生能源的电能。我们的绿色电力符合严格的“ok-power”绿色能源认证标准,100% 来自欧洲新建的水电站。按照德国平均每年约 69000 MWh 的购电量,通过购买绿色电力,我们可以直接将德国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约 50%。
自 2022 年以来,全球几乎所有的 STIHL 生产公司都已改用可再生能源。
此外,我们还希望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的自主产能规模。例如,热电联产厂、太阳能设备或风力涡轮机已在我们的全球各大生产基地投入使用。我们正在大力推动自有设施的进一步扩建。
到 2030 年,STIHL 计划将化石燃料的使用量比之 2019 年减少 40%。 STIHL 使用的化石燃料主要是天然气,但也包括燃油。为求达成约 80% 的减排目标,现已规划 100 多项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优化工艺余热利用等技术创新。
此外,我们还希望减少总体能源消耗,从而改善能源强度。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生产中竭尽所能节约资源。材料的高效利用、水、电和热的经济使用以及前瞻性的建筑物和用地规划为此奠定了基石。我们的德国工厂已通过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ISO 50001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持续采取措施改善能源效率
通过持续采取措施来改善能源效率,我们先前已经在产量有所提升的同时实现节能。如今,我们将巩固这些措施。重点是实施新技术,例如:优化工艺余热利用和分配、能源存储、能源分配网络的更新和优化、生产设施的节能驱动、可再生能源生产以及低能耗照明。
我们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减排先于补偿。然而,对于不可避免的排放 (Scrope 1 + 2),例如在绿色电力不可行或受限的国家因燃烧过程或购电而产生的排放,可以通过所谓的补偿措施来抵消。对此,我们只采用国际公认的独立认证标准,例如: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我们选择的项目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未来,我们将致力于通过永久性封存二氧化碳来尽量取代碳补偿。